打造绿电园区 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01月23日
字数:1,352
版次:03
丁巨胜 省政协委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近年来,我省抢抓“双碳”战略机遇,大力推进风光电大基地建设,2023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达6464万千瓦,电力装机占比达72.1%,其中新能源装机突破5000万千瓦,电力装机占比达六成,跃升至全国第2位;加快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进了一大批企业落地,初步形成了风电、光伏、储能制造产业链;通过电力中长期交易,绿电价格明显下降,2024年已签约综合电价每度比上年下降近5分钱,绿电比例提高近20个百分点,占比达到一半以上,绿电价值更加凸显。从发展趋势看,可再生能源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一方面,规模化开发空间巨大,另一方面,国际国内政策总体有利,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大背景下,欧盟正在积极推行碳关税政策,这些都有利于我省利用绿电资源承接产业转移、突破绿色贸易壁垒、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推动绿电资源优势加速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变。在看到我省绿电发展亮点成绩、独特优势和美好前景的同时,也需认识到当前仍面临一些困难挑战:一是现行新能源上网电价参照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电价成本与煤电差异较大,新能源上网电价亟待优化。二是国家层面目前没有统一的碳源排碳量评价标准、统计监测标准和核算标准,企业使用绿电如何核算、持有绿证能耗怎样扣减等方面缺乏实操性政策,绿电机制性问题亟待破解。三是新能源电源出力存在波动性和不稳定性,现有电网调峰能力有限,源网荷储项目难题亟待解决。
我省应抢抓国家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的重大机遇,以即将获批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为契机,加强电力技术创新、市场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将绿电优势和园区载体有效融合,形成绿电支撑园区发展、园区促进绿电消纳的良性发展新格局。
一、打造绿电价格洼地
着眼于提高绿电价格吸引力、绿电使用性价比,以市场化方式完善绿电价格形成机制。推进新能源上网电价改革,将新能源上网电价与燃煤基准价脱钩。建立储能容量电价,充分发挥电力调节作用。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合理确定峰谷时段和季节性分时电价。支持园区创新电力交易模式,采取集中购电、直接交易、多能互补等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力更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
二、突出绿电消纳载体
坚持把园区作为绿电消纳的重要平台,高标准谋划建设一批低碳零碳产业园区。在园区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试点,实现园区源网荷储一体聚合运营。开展园区新增用电负荷绿色供电试点,为新增用电负荷配置新能源建设指标,支持新能源企业向用电企业直供绿电。布局建设以消纳绿电为主的现代高载能产业,积极吸引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积蓄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创新绿电使用机制
紧跟国家绿电、绿证核算体系和碳足迹核算标准建设步伐,做好我省基础数据摸底、扣减对接工作,推动镍、钴等有色金属产品纳入全国碳足迹核算和标准制定范围。统筹研究推进企业绿电交易、购买绿证和节能降碳,提高出口产品含绿量,打造绿色产业链价值链。
四、优化绿电资源配置
研究制定《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对产业目录内项目给予新能源指标倾斜支持,推动新能源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集聚区。综合考虑园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研究确定各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园区错位发展,以绿电大消纳带动园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