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协提高提案质量、创新提案办理机制专项研究
2024年08月28日
字数:1,747
版次:03
四、提高地方政协提案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把好“三个关口”,提高提案质量
一是把好培训关。积极搭建知情明政平台,通过政情通报会、政协大讲堂、履职培训班、在线学习、视察调研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对政协提案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让委员进一步知情明政,提高委员提案“实战”能力。
二是把好调研关。组织委员每年确定至少一项课题自行开展调研,力求形成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切实可行的高质量议政建言成果。探索建立课题立项机制,选取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课题,面向委员统一招标立项,通过经费保障,提高委员广泛参与调查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把好审查关。要按照“不搞凡提必立,不求量而求精”的要求,建立“宽进严出、三审把关”的提案协商审查立案机制。对符合立案标准,但反映问题相同、建议相似的提案,应加强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进行并案处理。
(二)发挥“四个作用”,提升整体水平
一是发挥党派团体优势作用。党派提案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过深入调研、集思广益提出的,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全局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发挥党派团体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通过提案办理有效拓宽党派团体参政议政渠道。
二是发挥界别提案特色作用。探索建立界别活动组织机制,设立界别小组和界别召集人,增强委员凝聚力和组织力,推动各界别委员在广泛听取界别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交集体提案。
三是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政协各专委会要将提案工作融入调研、视察、协商、民主监督等履职活动中,及时将大会发言、调研报告、协商成果等转化为集体提案。
四是发挥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委员联络工作室、协商议事室平台作用,通过平时提案提出、提案办理协商推动社会治理的堵点焦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把人心聚得更紧、把共识筑得更牢。
(三)建立“五个督办”,强化提案办理
一是突出现场督办。把党政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作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抓手,筛选提出反映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所提建议可行,并且具有前瞻性和代表性的提案,确定由党政主要领导现场督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靠实牵头督办。把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提案作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举措,按照重点提案内容制定督办方案,采取现场查看、定期协商等方式,实现重点提案办理目标,延伸带动同类问题集中解决。
三是抓实跟踪督办。各专委会突出“专”的督办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专业性强、联系广泛的优势,注重收集平时提案并抓好办理落实,延伸提案办理触角,扩大重点提案督办面,实现专委会工作与提案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四是坚持督考督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党政督查督考范围,制定量化考核办法,严格控制提案办理结果“A”类、“B”类占比,明确办复期限,靠实办理责任,定期通报办理情况,提升办理质效。
五是严格监督督办。建立“提案办理+纪检监察”联合督办模式,对提案办理进展缓慢、举措不力、答复敷衍的单位和办理质量不高、办理结果测评满意度低的提案,协调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督办,确保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注重“五个协商”,凝聚提案共识
一是共性提案集中协商。探索实行共性提案共同答复、共同办理的协商办理方式,既能达到整合信息资源、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公务成本的目的,又能促使政协委员在交流中碰撞“火花”。
二是综合提案联合协商。建立联合协商模式,由政协搭台,邀请提案者、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共聚一堂、共同探讨,在增进共识、汇聚合力的过程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的办理局面,推动疑难提案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连续提案持续协商。围绕委员长年关心关注的问题和B类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跟踪办理和持续协商方式,督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热点提案及时协商。突出热点提案办理的时效性,用最诚挚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手段在最短的时限内进行协商办理,切实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五是重点提案专家协商。积极探索将重点提案中反映的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问题列为专家协商研究课题,召开承办单位与专家座谈会议,针对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建言资政深度。(二)
(一)把好“三个关口”,提高提案质量
一是把好培训关。积极搭建知情明政平台,通过政情通报会、政协大讲堂、履职培训班、在线学习、视察调研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对政协提案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让委员进一步知情明政,提高委员提案“实战”能力。
二是把好调研关。组织委员每年确定至少一项课题自行开展调研,力求形成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切实可行的高质量议政建言成果。探索建立课题立项机制,选取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课题,面向委员统一招标立项,通过经费保障,提高委员广泛参与调查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把好审查关。要按照“不搞凡提必立,不求量而求精”的要求,建立“宽进严出、三审把关”的提案协商审查立案机制。对符合立案标准,但反映问题相同、建议相似的提案,应加强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进行并案处理。
(二)发挥“四个作用”,提升整体水平
一是发挥党派团体优势作用。党派提案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过深入调研、集思广益提出的,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全局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发挥党派团体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通过提案办理有效拓宽党派团体参政议政渠道。
二是发挥界别提案特色作用。探索建立界别活动组织机制,设立界别小组和界别召集人,增强委员凝聚力和组织力,推动各界别委员在广泛听取界别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交集体提案。
三是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政协各专委会要将提案工作融入调研、视察、协商、民主监督等履职活动中,及时将大会发言、调研报告、协商成果等转化为集体提案。
四是发挥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委员联络工作室、协商议事室平台作用,通过平时提案提出、提案办理协商推动社会治理的堵点焦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把人心聚得更紧、把共识筑得更牢。
(三)建立“五个督办”,强化提案办理
一是突出现场督办。把党政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作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抓手,筛选提出反映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所提建议可行,并且具有前瞻性和代表性的提案,确定由党政主要领导现场督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靠实牵头督办。把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提案作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举措,按照重点提案内容制定督办方案,采取现场查看、定期协商等方式,实现重点提案办理目标,延伸带动同类问题集中解决。
三是抓实跟踪督办。各专委会突出“专”的督办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专业性强、联系广泛的优势,注重收集平时提案并抓好办理落实,延伸提案办理触角,扩大重点提案督办面,实现专委会工作与提案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四是坚持督考督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党政督查督考范围,制定量化考核办法,严格控制提案办理结果“A”类、“B”类占比,明确办复期限,靠实办理责任,定期通报办理情况,提升办理质效。
五是严格监督督办。建立“提案办理+纪检监察”联合督办模式,对提案办理进展缓慢、举措不力、答复敷衍的单位和办理质量不高、办理结果测评满意度低的提案,协调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督办,确保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注重“五个协商”,凝聚提案共识
一是共性提案集中协商。探索实行共性提案共同答复、共同办理的协商办理方式,既能达到整合信息资源、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公务成本的目的,又能促使政协委员在交流中碰撞“火花”。
二是综合提案联合协商。建立联合协商模式,由政协搭台,邀请提案者、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共聚一堂、共同探讨,在增进共识、汇聚合力的过程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的办理局面,推动疑难提案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连续提案持续协商。围绕委员长年关心关注的问题和B类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跟踪办理和持续协商方式,督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热点提案及时协商。突出热点提案办理的时效性,用最诚挚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手段在最短的时限内进行协商办理,切实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五是重点提案专家协商。积极探索将重点提案中反映的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问题列为专家协商研究课题,召开承办单位与专家座谈会议,针对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建言资政深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