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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宪为纲 知法守法
2023年12月04日
字数:1,355
版次:03

省政协委员、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小娟


  宪法的历程,辛酸不易。在中国共产党有力领导下,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沉淀,在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八二宪法”正式诞生。此后,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与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重要的修正,共通过了52条宪法修正案。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1年以来,宪法以其最高法律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地保障着人民当家作主,有力地促进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地推动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地促进着人权事业发展,有力地维护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宪法的内容比较原则和抽象,宪法与具体法的法律关系,就像一篇文章中的中心思想和每个段落,真正符合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并且是以宪法的最高价值——维护着人们的尊严为准则。
  治国无其法则乱,人民的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靠人民维护,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制度环境,其意义深远重大。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弘扬宪法精神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党的二十大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历史总是在跌宕起伏的过程中艰难寻找前进的方向,无论在何时都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
  无论是与时俱进创新形式、手段,还是从群众的关心关注入手提高针对性、实效性,我们要推动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让宪法实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现行宪法与改革开放可谓是相伴而行,相交辉映。改革开放创造了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而宪法则一直以强大的法治力量,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进步离不开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要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尊严,应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时刻牢记《宪法》赋予的尊严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