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协凝聚共识实践路径研究
2024年12月25日
字数:2,535
版次:03
(二)在协商民主中凝聚共识
1.规范地方政府在公共决策中开展协商民主的行为。要培育地方政府的协商意识,增强协商能力,养成协商习惯。地方政府在进行重大经济社会决策,尤其是涉及当地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时,必须在决策前让民众和利益攸关方参与进来,进行充分的论证协商,并防止协商的随意性和选择性。
2.健全完善协商民主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地方政府公共决策中协商民主有序、有效地开展,应对谁来设定议题、谁来组织协商、按什么程序协商、协商结果如何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协商内容上,主要是对重大经济社会决策,尤其是涉及当地民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进行协商,而不是所有决策都要协商。协商组织上,必须是在党委领导下,有组织、依法依规地进行协商,不能是自发的、无领导的和无组织的协商。协商方式上,应通过多种形式让更多的民众参与进来,重点将威望高、口碑好、有影响力的“关键少数”吸纳进来,在充分协商基础上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使决策尽量做到符合大多数民众的意愿。协商程序上,要把“提议、告知、协商、决策、反馈、监督、评估”作为基本环节,事前进 行充分协商,力求取得广泛的共识;事中有监督,确保执行不出偏差;事后有评估,让利益攸关方代表或第三方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利弊,总结经验,从而使民众参与协商不仅成为公共决策的必备环节,而且是一个完整的民主决策的闭合过程。
(三)在联系群众中凝聚共识
1.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地方政协应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搭建更多方便群众反映民意的平台和载体,设置公开意见箱、政协委员直通热线和监督举报电话,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让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并将这些民意反映平台和方法,通过多种媒介进行宣传扩散,拓宽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的途径。
2.积极主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地方政协要发挥代表性强、联系广泛、下情上达的优势,胸怀“国之大者”,把人民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切身感受反映给决策机关。政协委员要履行职责,有使命和担当意识,要敢于讲出人民群众的真心话,尤其是要敢于把群众呼声和诉求准确完整地反映上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协委员必须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优良作风,把人民群众当作政协工作的根本动力、服务对象、工作目标,做到工作为了人民、工作依靠人民、工作成果由人民共享。政协委员要以为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帮扶困难群众,认真履行对群众作出的承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政协委员要开展实地调研,梳理相关要点,综合研判,向有关部门寻求协商解决的办法,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
(四)在建言资政中凝聚共识
1.聚焦中心工作,找准建言靶向。委员建言资政要对现实有用,为当下服务,必须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人民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建言资政。积极围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中心任务,倾听各界别群众的呼声,将其对党和国家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整合和统筹,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汇集民智,助推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出台和落地。
2.深入调查研究,精雕建言质量。要充分调查研究,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关键性和突出性问题,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政协委员在履职过程中通过主动调查研究群众关心的问题和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工作提案。建言资政要以推动解决问题为核心,将意见提到要点上,切实提升凝聚共识的工作质量,通过聚焦改革发展的棘手问题建言资政来凝聚共识,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建言资政来凝聚共识。
3.立足人民利益,巩固共识基础。建言资政本身要充分体现代表性和普遍性,充分反映各界别群众的利益诉求,形成事实上的最大公约数。要摒弃视不同意见为添乱、把强加于人作共识、将沟通商量当麻烦等错误观念,以道交友、以诚待人、以理服众、以商求同。要及时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汇集民意、反映诉求,多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话,形成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进行深刻而不极端的批评,广集良策促进决策优化,广聚共识推动决策实施。
4.推动机制建设,保障共识凝聚。一方面,政协委员要在各会议中,把发言、提问、回应、讨论作为重要环节,鼓励认真讨论而不各说各话、各抒己见而不偏激偏执,在交流中完善建议,在共商中集思广益,推动实现反映意见建议和解疑释惑良性互动、民主氛围和协商效果有机统一。另一方面,以在建言资政中凝聚共识搭建平台为出发点,在加强委员服务管理、激发委员活力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建立政协班子成员联系政协委员等制度,针对委员履职平台不足、建言资政不够主动、委员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长期困扰基层政协建言资政的问题,严格委员履职考核,完善委员履职档案,为委员在建言资政中凝聚共识提供制度保障。
(五)在合作共事中凝聚共识
1.落实好大团结大联合。从面上讲,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可以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的领导同志列席,及时传达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地区的重要工作安排,为更好履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从线上讲,开展好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等工作,做到在政治上尊重关爱、工作上关心支持。从点上讲,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多开展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活动,下到基层、服务到一线,主动联系群众,宣传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帮助排忧解难,真正把界别特色优势和委员主体作用发挥出来。
2.搭建更广泛的合作共事平台。要在专题议政、调研视察等政协重大活动中,鼓励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多发声”,引导他们“善发声”,支持他们“敢发声”,保障他们“愿发声”,让他们履职的舞台更广阔,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荣誉感、使命感。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注重发挥整体优势,加强与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协作配合,协同调研、共同协商,各方联动、形成合力,使地方政协切实成为联系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
3.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政协各参加单位要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团结合作,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的友好和谐。努力协调关系,高度关注社会群体的所思所想,找准利益的结合点,凝聚推动改革的正能量。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二)
1.规范地方政府在公共决策中开展协商民主的行为。要培育地方政府的协商意识,增强协商能力,养成协商习惯。地方政府在进行重大经济社会决策,尤其是涉及当地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时,必须在决策前让民众和利益攸关方参与进来,进行充分的论证协商,并防止协商的随意性和选择性。
2.健全完善协商民主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地方政府公共决策中协商民主有序、有效地开展,应对谁来设定议题、谁来组织协商、按什么程序协商、协商结果如何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协商内容上,主要是对重大经济社会决策,尤其是涉及当地民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进行协商,而不是所有决策都要协商。协商组织上,必须是在党委领导下,有组织、依法依规地进行协商,不能是自发的、无领导的和无组织的协商。协商方式上,应通过多种形式让更多的民众参与进来,重点将威望高、口碑好、有影响力的“关键少数”吸纳进来,在充分协商基础上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使决策尽量做到符合大多数民众的意愿。协商程序上,要把“提议、告知、协商、决策、反馈、监督、评估”作为基本环节,事前进 行充分协商,力求取得广泛的共识;事中有监督,确保执行不出偏差;事后有评估,让利益攸关方代表或第三方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利弊,总结经验,从而使民众参与协商不仅成为公共决策的必备环节,而且是一个完整的民主决策的闭合过程。
(三)在联系群众中凝聚共识
1.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地方政协应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搭建更多方便群众反映民意的平台和载体,设置公开意见箱、政协委员直通热线和监督举报电话,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让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并将这些民意反映平台和方法,通过多种媒介进行宣传扩散,拓宽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的途径。
2.积极主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地方政协要发挥代表性强、联系广泛、下情上达的优势,胸怀“国之大者”,把人民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切身感受反映给决策机关。政协委员要履行职责,有使命和担当意识,要敢于讲出人民群众的真心话,尤其是要敢于把群众呼声和诉求准确完整地反映上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协委员必须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优良作风,把人民群众当作政协工作的根本动力、服务对象、工作目标,做到工作为了人民、工作依靠人民、工作成果由人民共享。政协委员要以为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帮扶困难群众,认真履行对群众作出的承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政协委员要开展实地调研,梳理相关要点,综合研判,向有关部门寻求协商解决的办法,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
(四)在建言资政中凝聚共识
1.聚焦中心工作,找准建言靶向。委员建言资政要对现实有用,为当下服务,必须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人民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建言资政。积极围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中心任务,倾听各界别群众的呼声,将其对党和国家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整合和统筹,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汇集民智,助推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出台和落地。
2.深入调查研究,精雕建言质量。要充分调查研究,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关键性和突出性问题,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政协委员在履职过程中通过主动调查研究群众关心的问题和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工作提案。建言资政要以推动解决问题为核心,将意见提到要点上,切实提升凝聚共识的工作质量,通过聚焦改革发展的棘手问题建言资政来凝聚共识,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建言资政来凝聚共识。
3.立足人民利益,巩固共识基础。建言资政本身要充分体现代表性和普遍性,充分反映各界别群众的利益诉求,形成事实上的最大公约数。要摒弃视不同意见为添乱、把强加于人作共识、将沟通商量当麻烦等错误观念,以道交友、以诚待人、以理服众、以商求同。要及时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汇集民意、反映诉求,多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话,形成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进行深刻而不极端的批评,广集良策促进决策优化,广聚共识推动决策实施。
4.推动机制建设,保障共识凝聚。一方面,政协委员要在各会议中,把发言、提问、回应、讨论作为重要环节,鼓励认真讨论而不各说各话、各抒己见而不偏激偏执,在交流中完善建议,在共商中集思广益,推动实现反映意见建议和解疑释惑良性互动、民主氛围和协商效果有机统一。另一方面,以在建言资政中凝聚共识搭建平台为出发点,在加强委员服务管理、激发委员活力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建立政协班子成员联系政协委员等制度,针对委员履职平台不足、建言资政不够主动、委员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长期困扰基层政协建言资政的问题,严格委员履职考核,完善委员履职档案,为委员在建言资政中凝聚共识提供制度保障。
(五)在合作共事中凝聚共识
1.落实好大团结大联合。从面上讲,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可以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的领导同志列席,及时传达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地区的重要工作安排,为更好履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从线上讲,开展好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等工作,做到在政治上尊重关爱、工作上关心支持。从点上讲,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多开展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活动,下到基层、服务到一线,主动联系群众,宣传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帮助排忧解难,真正把界别特色优势和委员主体作用发挥出来。
2.搭建更广泛的合作共事平台。要在专题议政、调研视察等政协重大活动中,鼓励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多发声”,引导他们“善发声”,支持他们“敢发声”,保障他们“愿发声”,让他们履职的舞台更广阔,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荣誉感、使命感。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注重发挥整体优势,加强与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协作配合,协同调研、共同协商,各方联动、形成合力,使地方政协切实成为联系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
3.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政协各参加单位要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团结合作,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的友好和谐。努力协调关系,高度关注社会群体的所思所想,找准利益的结合点,凝聚推动改革的正能量。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