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丽铜鎏金钉鞋
202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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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句丽是我国东北古代的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始建于西汉元帝建昭二年(公元前37年),由朱蒙建国于汉玄菟郡高句丽县,初期都城定为纥升骨城,在今辽宁省桓仁县境内的五女山。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第二位王琉璃明王迁都于国内城,即今吉林省的集安市。北魏始光四年(公元427年),第二十位王长寿王迁都于今朝鲜平壤。唐高宗总章元年(公元668年),在唐朝政权和新罗的联合打击下最终灭亡。高句丽民族曾经活跃于中国东北和东北亚的历史舞台上长达705年,传28代王,创造了丰富的具有本民族鲜明特色的物质文化。
铜鎏金钉鞋,即是高句丽特有的文化遗物。关于钉鞋,古文献《晋书》《资治通鉴》中有“钉屐”“钉鞵”的记载,《汉书·沟洫志》记载大禹治水:“陆行载车,水行乘舟,泥行乘毳,山行则梮。”“梮”者,颜师古注:“梮谓以铁如锥头,长半寸,施之履下,以上山,不蹉跌也。”释为一种钉鞋。钉鞋这种特殊的鞋具,在汉代就已经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了,但遗留下的实物却罕有发现,目前我们可以见到的古代钉鞋,基本都是高句丽的遗物。
从考古发现的资料看,高句丽钉鞋有铜鎏金钉鞋和铁钉鞋两类。多年来,在高句丽遗迹中,先后共发现10余件铜鎏金钉鞋其中较为完好者,多出土于墓葬中。这里所谓的钉鞋,其实仅有鞋底而无鞋帮,用一块铜板制成,一般长度在30厘米、宽在10厘米左右,鞋底边缘多上折沿,有的鞋尖向上翘起,鞋底铆装四棱尖状钉子,长短和数量各不相同,多者达40颗,少者也有20余颗,钉长在1.2至3.3厘米之间。鞋底边沿四周都有穿孔,可以穿绳作固定之用。高句丽地区的自然环境,多大山深谷,江河纵横,冬季气候寒冷,冰天雪地,金属钉鞋是为了适应这种环境和气候而制作的防滑鞋具,利用鞋底的金属钉抓牢地面,使得高句丽人在冬季登山、行军或战事中尽量免于滑倒受伤。
高句丽人穿钉鞋,在他们的墓葬壁画中也有表现,集安禹山三室墓壁画中绘制的武士形象,身穿铠甲衣裤,足蹬黑色钉履,手执长矛短刀,很是威风。在禹山马槽墓壁画绘制的一幅战争场景中,一名下马的威猛武士,头戴兜鍪,身穿鱼鳞甲衣,足蹬钉鞋,正高举长刀在斩杀一名跪地的俘虏。另外,在集安长川2号墓壁画上,绘一男性门卒,也是足蹬钉履。三室墓、马槽墓的年代,在公元5世纪,长川2号墓的年代为公元6世纪,表明高句丽钉鞋流行于这一时期。
高句丽的金属鎏金工艺比较发达,考古发现的鎏金器物很多。据研究,一般是在铜器或铁器表面形成一层薄金,其做法是将金粉与水银相混合,涂在金属表面,然后进行加热,把水银蒸发,将薄金固着在器物表面。另外一种做法,则是在金属表面涂上水银,之后覆上金箔,经过加热使水银蒸发,这样反复进行,直至满意为止。君王和大贵族的生活用品,许多都为鎏金制品,甚至将马镫、凳足、钉鞋这类物件也作鎏金处理,以显示使用者的高贵和富有。铜鎏金钉鞋,学术界普遍认为,其使用者都是身份很高的王公贵族,军中将领和普通士兵,只能使用制造简单的铁钉鞋。
铜鎏金钉鞋,除在高句丽墓葬出土之外,在百济武宁王陵,新罗金冠塚、天马杅塚、饰履塚、伽倻义城塔里二椁墓,日本熊本县江田船山古坟、滋贺县鸭稻荷山古坟、群马县二子山古坟、奈良斑鸠町藤之木古坟等墓葬中也发现多例。目前所知在吉林省博物院、辽宁省博物馆、集安市博物馆以及韩国、日本的博物馆都有收藏。从加工技术来看,百济、新罗、伽倻、日本等地出土的铜鎏金钉鞋,明显比高句丽的工艺更精湛。铜鎏金钉鞋的流传路线,应是由高句丽传到百济、新罗、伽倻,再到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