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提案监督引领作用
2023年11月29日
字数:1,607
版次:03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一、近年来提案监督工作的启示
一是开展重点提案督办,提案监督引领作用不断显现。2018年至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采取“阅批督办+现场调研+座谈协商”等形式,领衔督办重点提案260多件,带动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二是注重全过程协商,提案办理成效不断增强。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创造性地把提案办理工作与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相结合,加强提案者、承办单位和群众代表之间的互动交流,使“提”“办”“群”联系更加紧密。三是持续推进双向评议,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升。坚持每年对一至两家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延伸了提案办理协商平台,丰富了民主协商内容,创新了民主监督方式,拓宽了委员参政议政渠道。四是完善制度机制,提案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推进。2018年以来,先后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的办法》,出台《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等制度,推行两公开一评议、B类提案“回头看”、委员满意度调查等机制,提升了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水平。2023年6月,省政府制定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办法》,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正在制定《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监督实施办法》,这将对做好提案监督工作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提案监督工作的思考
(一)坚定提案监督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开展民主监督。在提案监督中平等协商、坦诚相见,以协商促监督、以监督促办理,通过对提案办理全过程的监督,推动提案意见建议的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导向。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开展监督建言,助推党政部门重要工作实施和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做到党政决策部署到哪里,政协提案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二)夯实提案监督基础。要重视“提”这个基础。引导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围绕中心、紧扣民生、深入实际,把个体智慧集聚为界别等集体优势,发挥集体智慧,深入调查研究,倡导多提联名提案、界别提案,不断提升提案的精准度和契合度。要突出“审”这个关键。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的办法》,探索创新提案审查机制,严格提案审查立案标准,抓好提案监督的源头工程。要紧盯“办”这个目标。以重点提案督办为牵引,以考核、评议等载体为杠杆,提高提案办理的成效,增强提案监督的底气。
(三)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一是搭好平台,拓宽知情明政渠道。通过征集提案选题线索、公开相关信息、召开情况通报会、走访承办单位等形式,加强提办双方联系沟通和讨论交流,让委员及时准确了解政情、体察民情。二是加强引导,加大监督性提案征集。针对监督性提案数量少(十二届政协共提出11件,十三届一次会议共提出3件)的实际,引导政协委员关注全省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民之所忧所盼的解决落实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监督性提案,提高提案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激发动力,营造良好氛围。借助今年以来省政协创新形成的千站千室、助力机制、联系界别群众等机制载体,做到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在参加提案监督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民主氛围。
(四)完善提案监督制度机制。一是修订《提案工作条例》。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酝酿修订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补充完善包括加强提案监督在内的相关内容。二是加强制度探索。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加强提案协商、提案监督等工作的一系列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提案监督的组织化程度和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不断增强提案工作合力。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提案监督的方式和载体,不断拓展提案监督的触角,挖掘提案监督的深度,提升提案监督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