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做好新时代政协协商工作
2022年10月12日
字数:1,960
版次:02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对政治协商工作提供的制度保障和作出的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一、贯彻落实《条例》,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最本质的特征,是第一位的要求。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必须将协商工作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之下,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政治协商制度体系贯彻执行,确保政治协商工作机制顺畅运转。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必须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统筹谋划政治协商工作,确保协商工作不偏航、不脱轨。
人民政协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政治担当落实到服务中心大局的生动实践中,坚持党政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政治协商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工作大局需要什么协商,就开展什么协商,始终对标对表,做到不失焦、不跑题。必须自觉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把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合力。
二、贯彻落实《条例》,必须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这既是对政协的性质定位,也是对政协的工作定位。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对于做好新时代的政治协商工作十分重要、尤为关键。要充分调动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其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要进一步提高协商实效,把协商议题和协商载体匹配好,把广泛协商和深度协商结合好,把协商过程和协商成效统一好。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
今年以来,陇南市政协紧扣市委工作重心,制定了《2022年重点调研协商和民主监督工作计划》,确定了乡村振兴、县域经济等8项调研协商监督重点,报市委审定后,组织开展了有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参加的调研协商监督活动,其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性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
三、贯彻落实《条例》,必须着力聚焦广泛凝聚智慧和增进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条例》明确指出,政治协商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政治协商的过程就是通过民主形式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凝聚共识、凝聚力量的过程。
人民政协联系广泛、智力密集,是确保政治协商效能的重要力量,应当在政治协商中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为党的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支撑。要紧扣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通过凝聚共识,达到知民情、汇民意、聚民智、促发展的目的,当好党的事业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特别是面对百年大变局和新冠疫情叠加冲击,更要善于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在充分发扬民主中形成最大共识度,在根本问题、重大原则上统一认识,提高群众对党和国家政策的认识和支持程度,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力量。
四、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提升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能力水平
《条例》对政治协商的内涵、指导思想、原则、协商对象和内容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政治协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开展政治协商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人民政协必须加强对《条例》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必须不断提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能力水平。要发挥好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抓好委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完善协商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协商平台,健全完善协商形式,为党委搭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平台,为政府搭建破解难题、推动落实的平台,为社会各界搭建沟通交流、协商成事的平台。要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使各方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使人民政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真正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不断推动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条例》,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最本质的特征,是第一位的要求。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必须将协商工作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之下,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政治协商制度体系贯彻执行,确保政治协商工作机制顺畅运转。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必须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统筹谋划政治协商工作,确保协商工作不偏航、不脱轨。
人民政协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政治担当落实到服务中心大局的生动实践中,坚持党政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政治协商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工作大局需要什么协商,就开展什么协商,始终对标对表,做到不失焦、不跑题。必须自觉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把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合力。
二、贯彻落实《条例》,必须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这既是对政协的性质定位,也是对政协的工作定位。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对于做好新时代的政治协商工作十分重要、尤为关键。要充分调动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其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要进一步提高协商实效,把协商议题和协商载体匹配好,把广泛协商和深度协商结合好,把协商过程和协商成效统一好。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
今年以来,陇南市政协紧扣市委工作重心,制定了《2022年重点调研协商和民主监督工作计划》,确定了乡村振兴、县域经济等8项调研协商监督重点,报市委审定后,组织开展了有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参加的调研协商监督活动,其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性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
三、贯彻落实《条例》,必须着力聚焦广泛凝聚智慧和增进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条例》明确指出,政治协商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政治协商的过程就是通过民主形式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凝聚共识、凝聚力量的过程。
人民政协联系广泛、智力密集,是确保政治协商效能的重要力量,应当在政治协商中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为党的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支撑。要紧扣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通过凝聚共识,达到知民情、汇民意、聚民智、促发展的目的,当好党的事业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特别是面对百年大变局和新冠疫情叠加冲击,更要善于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在充分发扬民主中形成最大共识度,在根本问题、重大原则上统一认识,提高群众对党和国家政策的认识和支持程度,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力量。
四、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提升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能力水平
《条例》对政治协商的内涵、指导思想、原则、协商对象和内容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政治协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开展政治协商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人民政协必须加强对《条例》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必须不断提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能力水平。要发挥好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抓好委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完善协商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协商平台,健全完善协商形式,为党委搭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平台,为政府搭建破解难题、推动落实的平台,为社会各界搭建沟通交流、协商成事的平台。要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使各方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使人民政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真正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不断推动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