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互助养老模式体系化的建议
2021年10月22日
字数:895
版次:01
省政协委员、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研究员宋焕玲反映,互助养老模式作为社区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进行有益探索和尝试,随着互助养老模式逐步发展和完善,被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认可和接受。甘肃省互助养老模式已有一些雏形或理念,但尚未形成专业化、规模化和体系化,尤其在制度设计、政策法规支持和可持续性等机制方面还存在问题和不足。
为此建议,政府加快推进互助养老模式体系化建设,制定出台互助养老试点的政策或指导意见,分类实施,明确政府─社区─服务机构的各方责任和义务,避免对单方面的过度依赖。以拟建设的100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选择一部分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嵌入互助养老模式,为今后养老模式体制长久运行积累经验。
一、建立健康低龄老人志愿者团队。《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高龄、失能、失智的独居老人作为被服务的主要对象,从各方面来看,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更适合参与志愿互助服务,但如何调动健康低龄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建议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建设辖区内志愿者团队,并依托拟建设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为老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完整档案,建立积分奖励机制、“时间银行”或颁发荣誉证书等奖励机制,鼓励更多健康低龄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
二、建立有偿服务激励机制。根据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经济状况,设立有偿服务机制,在服务内容、方式、时间等方面进行合理定价,鼓励志愿参与互助服务的老年人以折扣“交换”个人未来的被服务,以此激励更多健康低龄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队伍中。
三、规范互助体系良性循环。服务与被服务的过程中双方的安全问题是首先需要保障的,一是必须要求养老中心在双方注册登记信息时严格把关、审核。二是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和信息反馈机制,防患于未然,充分保障各方利益。
四、提升管理和服务精细化水平。切实以被服务老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以高标准高要求推进互助养老模式运行中的管理和服务,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提高参与志愿互助服务人员的素质,加强人文教育和宣传,从而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为此建议,政府加快推进互助养老模式体系化建设,制定出台互助养老试点的政策或指导意见,分类实施,明确政府─社区─服务机构的各方责任和义务,避免对单方面的过度依赖。以拟建设的100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选择一部分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嵌入互助养老模式,为今后养老模式体制长久运行积累经验。
一、建立健康低龄老人志愿者团队。《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高龄、失能、失智的独居老人作为被服务的主要对象,从各方面来看,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更适合参与志愿互助服务,但如何调动健康低龄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建议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建设辖区内志愿者团队,并依托拟建设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为老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完整档案,建立积分奖励机制、“时间银行”或颁发荣誉证书等奖励机制,鼓励更多健康低龄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
二、建立有偿服务激励机制。根据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经济状况,设立有偿服务机制,在服务内容、方式、时间等方面进行合理定价,鼓励志愿参与互助服务的老年人以折扣“交换”个人未来的被服务,以此激励更多健康低龄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队伍中。
三、规范互助体系良性循环。服务与被服务的过程中双方的安全问题是首先需要保障的,一是必须要求养老中心在双方注册登记信息时严格把关、审核。二是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和信息反馈机制,防患于未然,充分保障各方利益。
四、提升管理和服务精细化水平。切实以被服务老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以高标准高要求推进互助养老模式运行中的管理和服务,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提高参与志愿互助服务人员的素质,加强人文教育和宣传,从而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