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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处置和盘活 农村闲置校舍资源的提案
2025年02月21日
字数:1,353
版次:Z0121_Print

鲜新莲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农村村社合并和撤点并校使得部分农村校舍资产闲置,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及后续措施,部分闲置校舍已破损、废弃,未进行有效利用,造成了资源浪费。盘活闲置校舍,充分发挥其价值,不仅有助于农村环境整治,而且对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目前,农村闲置校舍资源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盘活途径窄,利用率低。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省内各地出台了农村闲置校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通过租赁、转让等多种途径对农村闲置校舍进行重复利用、盘活资产。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受周边环境、地理位置、基础配套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真正盘活使用的校舍比例不高。二是管理维修难,安全隐患大。农村地区部分校舍建于上世纪90年代,建筑多以砖木或砖混结构为主,学校建筑不同程度出现了屋顶漏雨、墙壁开裂、门窗破损、围墙倒塌等现象,修缮费用较高,政策上又无专项资金支持,逐渐成为危房甚至带来安全隐患。三是产权归属不明晰,处置难度大。大部分被撤掉的农村中小学校没有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及土地使用证,有的闲置校舍甚至无法说清属于哪一个村庄,各方面出资、产权混乱,处置难度较大。
  为此建议:
  1.全面排摸底数,制定处置利用规划。农村闲置校舍是亟待深挖的乡村资源,建议从省级层面统筹指导市县开展农村校舍等闲置资产调研摸排工作,对农村校舍等闲置资产进行全面调研和摸排,及时摸清农村闲置校舍的数量、分布、权属等情况,以便更加高效地整合资源,将农村闲置校舍“变废为宝”。同时,根据县域乡村实际,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村庄整体规划等,在全面摸底、充分调研、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做好处置利用规划,确保土地及资产高效利用、保值增值。
  2.出台政策措施,推动资产处置。建议强化“以县为主”的责任机制,按照“明确产权归属、依法依规处理、分类盘活利用、收益向村社基层倾斜”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件,明确职责,按照以县域为主、属地负责的工作机制,妥善做好闲置校舍的确权、资源盘活工作。同时,建议省级教育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对农村校园校舍资产进行动态管理,持续推动停办、撤并学校校园校舍的资产处置工作。
  3.创新盘活模式,提升综合效益。建议基于各县域不同的区位特点和发展现状,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利用,分类处置、有效盘活”原则,采取“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的方式,形成更加灵活有序的处置方案,推动公共资源综合效益最大化。比如,闲置校舍中房屋可继续使用的,可用于乡村文化场所、卫生室、养老院、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等农村公益性事业,或者将其改造成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素质拓展教育基地,弘扬耕读文化,赓续劳动精神。针对危旧校舍,建议应拆尽拆,消除安全隐患。对于部分交通便利、区位条件较好、有处置价值的闲置校舍,可依法出租或出售,助力集体经济发展。
  4.注重相互借鉴,放大资源成效。鼓励教育部门借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积极有益的实践探索。对闲置校舍处置工作成效较好的县区,探索实行教育资产管理公司模式,以明晰产权为核心,采取灵活多样的处置方法,更好地统筹资产资源,进一步提高利用效率。对后续难以恢复教学的学校,在登记资产明细、进行合理评估的基础上,可采取作价入股的方式,对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放大资源利用成效,保证资产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