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024年11月08日
字数:2,607
版次:01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反映,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等中心任务落实,有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自然条件严酷、基础设施欠账较大、资金投入不足等因素限制,甘肃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国家层面给予更多支持和帮助。
一是生态保护治理任务艰巨。甘肃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但生态环境脆弱性、复杂性特征明显,历史欠账较大,生态容量非常有限,近90%的国土面积属于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荒漠化、沙化以及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国土面积的45%、28%、40%,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任重道远。加之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在环境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部分城镇地下管网年久失修、雨污混流、联通不畅、处理能力不足。
二是水资源不足的制约日益凸显。甘肃是全国水资源最紧缺的省份之一,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1%,居全国倒数第4位;多年平均降水量279毫米,仅为全国平均降水量的44%;人均和耕地亩均水资源量分别为全国的50%和25%。按照国家确定的用水指标,2030年我省可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为125.63亿立方米,但目前用水已近113亿立方米,用水总量指标捉襟见肘;“八七”分水方案分配我省地表水耗水指标30.4亿立方米,人均156立方米,仅为全流域人均水平的一半,且目前已基本用完。同时,我省水资源分布严重不均,黄河流域集中了全省83%的人口和74%的GDP,而水资源量仅为44%,产业发展及城乡建设对水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水资源是制约甘肃省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招商引资以及产业布局。
三是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全省财政自给率低,金融支持、撬动社会资本难度大,地方自筹资金困难,导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投入不足、渠道单一,部分项目续建融资难度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建设效益发挥。同时,甘肃作为黄河上游地区,在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目前建立黄河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仍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生态价值测算和补偿范围、标准、方式不够明确,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仍在磋商,距离真正意义上形成和落实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是重大生态工程亟待加快推进。白龙江引水工程是从根本上解决陇东泾渭河流域天水、平凉、庆阳3市及陕西延安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的重大跨流域调水工程,也是现阶段解决延安革命老区和陇东地区资源性缺水的最优选择。今年生态环境部环境评估中心完成环评报告审查,已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后即开工建设试验段的条件,亟待加快推进实施。受国家“八七”分水方案用水指标影响,引大入秦引水工程取水许可只有设计规模的74%;引大济西二期工程、引大延伸增效、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等重点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困难,亟待国家层面统筹推动。为此,建议:
一、保留黄河专项及原有规模,并进一步加强对甘肃生态保护的专项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设立和实施,与现有专项并不重复,且弥补了现有专项难以精准支持黄河流域重点工作的不足,集中解决了流域内一批长期想解决但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建议国家充分考虑甘肃等上游省区生态区位的重要性,继续保留黄河专项及原有规模,并在今后安排黄河专项等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等项目资金时,提高中央资金补助比例,助力甘肃加快推进国家《规划纲要》确定的黄河上游水源涵养、陇中陇东水土保持等重点任务落实,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建议国家研究设立水源涵养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项用于黄河流域水源涵养区建设,实现谁保护谁受益、生态和发展有机结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进一步加强对甘肃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充分考虑甘肃特殊的生态战略地位、脆弱的生态本底以及缺水实际,重新调整“八七”分水方案,结合国家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建成并发挥效益等因素,增加甘肃等上游省区水指标。充分考虑白龙江引水工程具有解决甘陕两省资源性水质性缺水问题、有效连通和调剂丰水与缺水流域、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国家能源基地建设等多重战略意义的实际,包容工程单方水经济指标不佳的缺点,加快推进可研立项审批进程。加快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论证工作,早日惠及沿黄省区,从根本上解决黄河水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充分考虑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对甘肃淹没区影响的现实,优先支持甘肃在移民安置、损失补偿、基础设施、体制机制等方面利益诉求,并给予甘肃水指标、水利工程等方面的支持,并将甘肃编制的《黑山峡水资源需求及配套工程规划》纳入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概算,同步组织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对甘肃“三北”工程和国家公园建设支持。甘肃省承担着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两大标志性战役的重任,且两大战役建设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生态环境脆弱敏感,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和服务功能弱,植被破坏严重,林草总量不足、质量较低,土壤沙化、盐碱化等问题突出。恳请国家倾斜支持甘肃“三北”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水土流失、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等项目,进一步增强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建议加快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设立和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验收评估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沿黄上游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统筹支持。建议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红线等要求,将位于黄河源区及沿岸、沙化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脆弱区域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农牧民搬迁安置等所需资金逐步全部或者大部分纳入中央财政支出范围。建议建立“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特色创新试验区”,从国家层面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创新试验区倾斜支持,实施泥沙治理水土保持以及黄河上游现代化高扬程灌区扩能提质、老工业基地矿区生态恢复治理、革命老区与老工业基地并存区域生态补偿等工程。建议加大对黄河流域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特别是对黄河流域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的支持力度。建议加大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相关工作力度,联合推进城市群交通建设规划,协同打造沿黄河、沿祁连山旅游大环线,促进城市群融合协调发展,形成带动转型发展的流域增长极。建议加大在沿黄省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的项目支持力度,以构建起覆盖全流域生态敏感区的现代化监测体系。
一是生态保护治理任务艰巨。甘肃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但生态环境脆弱性、复杂性特征明显,历史欠账较大,生态容量非常有限,近90%的国土面积属于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荒漠化、沙化以及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国土面积的45%、28%、40%,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任重道远。加之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在环境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部分城镇地下管网年久失修、雨污混流、联通不畅、处理能力不足。
二是水资源不足的制约日益凸显。甘肃是全国水资源最紧缺的省份之一,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1%,居全国倒数第4位;多年平均降水量279毫米,仅为全国平均降水量的44%;人均和耕地亩均水资源量分别为全国的50%和25%。按照国家确定的用水指标,2030年我省可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为125.63亿立方米,但目前用水已近113亿立方米,用水总量指标捉襟见肘;“八七”分水方案分配我省地表水耗水指标30.4亿立方米,人均156立方米,仅为全流域人均水平的一半,且目前已基本用完。同时,我省水资源分布严重不均,黄河流域集中了全省83%的人口和74%的GDP,而水资源量仅为44%,产业发展及城乡建设对水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水资源是制约甘肃省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招商引资以及产业布局。
三是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有待完善。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全省财政自给率低,金融支持、撬动社会资本难度大,地方自筹资金困难,导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投入不足、渠道单一,部分项目续建融资难度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建设效益发挥。同时,甘肃作为黄河上游地区,在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目前建立黄河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仍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生态价值测算和补偿范围、标准、方式不够明确,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仍在磋商,距离真正意义上形成和落实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是重大生态工程亟待加快推进。白龙江引水工程是从根本上解决陇东泾渭河流域天水、平凉、庆阳3市及陕西延安水资源严重短缺问题的重大跨流域调水工程,也是现阶段解决延安革命老区和陇东地区资源性缺水的最优选择。今年生态环境部环境评估中心完成环评报告审查,已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后即开工建设试验段的条件,亟待加快推进实施。受国家“八七”分水方案用水指标影响,引大入秦引水工程取水许可只有设计规模的74%;引大济西二期工程、引大延伸增效、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等重点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困难,亟待国家层面统筹推动。为此,建议:
一、保留黄河专项及原有规模,并进一步加强对甘肃生态保护的专项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设立和实施,与现有专项并不重复,且弥补了现有专项难以精准支持黄河流域重点工作的不足,集中解决了流域内一批长期想解决但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建议国家充分考虑甘肃等上游省区生态区位的重要性,继续保留黄河专项及原有规模,并在今后安排黄河专项等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等项目资金时,提高中央资金补助比例,助力甘肃加快推进国家《规划纲要》确定的黄河上游水源涵养、陇中陇东水土保持等重点任务落实,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建议国家研究设立水源涵养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项用于黄河流域水源涵养区建设,实现谁保护谁受益、生态和发展有机结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进一步加强对甘肃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充分考虑甘肃特殊的生态战略地位、脆弱的生态本底以及缺水实际,重新调整“八七”分水方案,结合国家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建成并发挥效益等因素,增加甘肃等上游省区水指标。充分考虑白龙江引水工程具有解决甘陕两省资源性水质性缺水问题、有效连通和调剂丰水与缺水流域、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国家能源基地建设等多重战略意义的实际,包容工程单方水经济指标不佳的缺点,加快推进可研立项审批进程。加快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论证工作,早日惠及沿黄省区,从根本上解决黄河水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充分考虑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对甘肃淹没区影响的现实,优先支持甘肃在移民安置、损失补偿、基础设施、体制机制等方面利益诉求,并给予甘肃水指标、水利工程等方面的支持,并将甘肃编制的《黑山峡水资源需求及配套工程规划》纳入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概算,同步组织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对甘肃“三北”工程和国家公园建设支持。甘肃省承担着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两大标志性战役的重任,且两大战役建设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生态环境脆弱敏感,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和服务功能弱,植被破坏严重,林草总量不足、质量较低,土壤沙化、盐碱化等问题突出。恳请国家倾斜支持甘肃“三北”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水土流失、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等项目,进一步增强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建议加快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设立和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验收评估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沿黄上游省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统筹支持。建议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红线等要求,将位于黄河源区及沿岸、沙化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脆弱区域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农牧民搬迁安置等所需资金逐步全部或者大部分纳入中央财政支出范围。建议建立“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特色创新试验区”,从国家层面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创新试验区倾斜支持,实施泥沙治理水土保持以及黄河上游现代化高扬程灌区扩能提质、老工业基地矿区生态恢复治理、革命老区与老工业基地并存区域生态补偿等工程。建议加大对黄河流域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特别是对黄河流域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的支持力度。建议加大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相关工作力度,联合推进城市群交通建设规划,协同打造沿黄河、沿祁连山旅游大环线,促进城市群融合协调发展,形成带动转型发展的流域增长极。建议加大在沿黄省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的项目支持力度,以构建起覆盖全流域生态敏感区的现代化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