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重要关切开展协商式监督机制研究
2024年05月29日
字数:1,910
版次:03
十三届省政协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政协和甘肃省委的有关要求,积极在民主监督机制上探索创新,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经省委批准,拟对各市州和兰州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并制定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民主监督的意见(试行)》。此项民主监督工作为期5年(2023年至2027年),重点对各市州和兰州新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围绕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工作重点,聚焦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要素环境五个方面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日常监督和集中监督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连续跟踪民主监督。这些做法对于提升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示范性。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知情明政机制
知情明政是民主监督职能的起始环节和重要基础。政协组织和了解必须要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否则,知情明政就会出现盲目性、随意性,甚至流于形式。围绕知晓什么、如何知晓、怎样为知晓提供便利三个问题,明确界定知情明政的范围内容、实现途径、相关权责。
(一)知情明政的重点内容
1.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情况。主要是国家宪法、与民主监督议题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实施情况。
2.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实施情况。主要是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地方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
3.发展规划、计划落实情况。主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
4.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主要是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物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二)知情明政的主要渠道
1.建立重点关切问题通报制度。各级政协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邀请同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就委员和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情况通报。
2.健全完善政情通报会制度。各级政协在每年年初和年中,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的负责人和政协委员,召开政情通报会,邀请同级政府通报上半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在监督活动开展前,组织召开政情通报会,邀请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围绕监督主题进行情况通报。
3.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各级政协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发展战略,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认真学习,让他们在学习培训中更好地胸怀全局、把握大势,熟悉政策、服务中心。在民主监督活动开展前,围绕监督议题,组织相关委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情况、把握形势、掌握政策。
4.健全完善提案选题参考制度。各级政协在每年全国两会和本级政协全会前,召开提案知情通报会,邀请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向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通报本地区重点工作,就当前工作开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与委员们深入协商交流。
5.健全完善调研视察制度。各级政协在开展调研视察特别是监督性调研视察活动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多层次、多渠道、多方面介绍有关情况,让政协委员在调研视察中熟悉政情、了解民情。
6.健全完善外出考察制度。各级政协充分利用外出考察渠道,尽可能让更多的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参与到外出考察活动中,让他们了解“外情”、开阔视野,从而提高自身协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为知情明政创造便利条件
1.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更加充分地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坚持党委统战部门牵头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座谈会”制度,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同研究审定年度协商、调研、监督计划。坚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列席政协相关会议制度,参加政协年度重点调研、视察、考察、协商等活动,通过参加政协活动让他们更加广泛地知情明政。
2.为政协各界别更加充分地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各级政协应积极组织引导各界别委员在界别群众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下去、把界别群众的意愿诉求收集反映上来。认真组织开展界别学习、界别活动日、界别同党政对口部门、各个不同界别之间的主题活动,积极联系党政有关部门座谈交流、介绍情况,让政协界别在参与活动中了解“上情”、掌握“下情”、反映“实情”。
3.为政协委员更加充分地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各级政协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争取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在印发会议纪要等资料时(涉密的除外),抄送同级政协办公厅(室)。政协办公厅(室)在收到资料后,及时向委员通报。加强智慧政协建设,通过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政策和党政工作动态,为委员知情明政搭建网络查阅平台、提供信息资料。(一)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知情明政机制
知情明政是民主监督职能的起始环节和重要基础。政协组织和了解必须要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否则,知情明政就会出现盲目性、随意性,甚至流于形式。围绕知晓什么、如何知晓、怎样为知晓提供便利三个问题,明确界定知情明政的范围内容、实现途径、相关权责。
(一)知情明政的重点内容
1.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情况。主要是国家宪法、与民主监督议题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实施情况。
2.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实施情况。主要是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地方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
3.发展规划、计划落实情况。主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
4.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主要是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物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二)知情明政的主要渠道
1.建立重点关切问题通报制度。各级政协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邀请同级党委政府的有关部门就委员和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情况通报。
2.健全完善政情通报会制度。各级政协在每年年初和年中,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的负责人和政协委员,召开政情通报会,邀请同级政府通报上半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在监督活动开展前,组织召开政情通报会,邀请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围绕监督主题进行情况通报。
3.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各级政协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发展战略,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认真学习,让他们在学习培训中更好地胸怀全局、把握大势,熟悉政策、服务中心。在民主监督活动开展前,围绕监督议题,组织相关委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情况、把握形势、掌握政策。
4.健全完善提案选题参考制度。各级政协在每年全国两会和本级政协全会前,召开提案知情通报会,邀请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向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通报本地区重点工作,就当前工作开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与委员们深入协商交流。
5.健全完善调研视察制度。各级政协在开展调研视察特别是监督性调研视察活动中,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多层次、多渠道、多方面介绍有关情况,让政协委员在调研视察中熟悉政情、了解民情。
6.健全完善外出考察制度。各级政协充分利用外出考察渠道,尽可能让更多的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参与到外出考察活动中,让他们了解“外情”、开阔视野,从而提高自身协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为知情明政创造便利条件
1.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更加充分地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坚持党委统战部门牵头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座谈会”制度,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同研究审定年度协商、调研、监督计划。坚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列席政协相关会议制度,参加政协年度重点调研、视察、考察、协商等活动,通过参加政协活动让他们更加广泛地知情明政。
2.为政协各界别更加充分地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各级政协应积极组织引导各界别委员在界别群众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下去、把界别群众的意愿诉求收集反映上来。认真组织开展界别学习、界别活动日、界别同党政对口部门、各个不同界别之间的主题活动,积极联系党政有关部门座谈交流、介绍情况,让政协界别在参与活动中了解“上情”、掌握“下情”、反映“实情”。
3.为政协委员更加充分地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各级政协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争取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在印发会议纪要等资料时(涉密的除外),抄送同级政协办公厅(室)。政协办公厅(室)在收到资料后,及时向委员通报。加强智慧政协建设,通过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政策和党政工作动态,为委员知情明政搭建网络查阅平台、提供信息资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