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电价矛盾 为我省工业加快发展赋能
2023年08月09日
字数:1,739
版次:02
省政协委员、民建省委会常委、省工信厅两化融合处一级调研员曾丁丁反映,甘肃工业结构偏“重”特点突出,重工业占比超过80%,工业发展对电价的依赖程度高。而电价形成涉及整个电力行业,既牵涉到资源能源、产业经济、宏观政策,又受制于关键环节和重要因素,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目前,我省电价形成机制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亟待破解,主要表现在:
一是发电成本制约。我省发电侧电源结构较为复杂,以火电为重,装机容量近40%,发电量占比超50%。我省每年需要外购约3000万吨电煤,但议价能力不强,每吨电煤高于新疆、内蒙古、宁夏分别为214.98元、190.76元、109.13元,火电企业普遍处于亏损状态,火电上网电价显著高于新疆、内蒙古、宁夏。
二是交叉补贴严重。我省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由来已久,短期内很难完全取消。其中,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承担了大量的补贴资金,每年对大工业、居民、农业用电补贴超过30亿元,一方面降低了其他行业用电成本,另一方面加大了本行业电力用户负担,难以反映电力商品属性,也不利于实现公平效率、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等多重目标。
三是外送和内销存在困境。近年来,我省发电装机特别是新能源机组投资建设迅猛,但省内售电量增长乏力、自身消纳不足,需通过大量外送来保障发电企业基本收益,保证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同时,外送上网电价和省内上网电价矛盾突出,即广为诟病的外送电价低、省内电价高问题。
四是整体承受能力偏低。我省各行业对电价承受能力偏低,其中电能消耗偏大、用电成本较高的大工业尤其敏感,降低用电价格的诉求强烈。经过近几年连续降价,发电企业让利空间已压缩至低点,挖掘让利潜能异常困难,部分行业特别是高耗能行业长期依赖低电价的态势将难以为继。
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基本考虑是:平稳推进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有序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逐步放开除公益性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销售电价,推动各类用户参与市场交易。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缓解电价矛盾:
一、有效疏导发电成本。一是平抑省内电煤价格,稳定燃煤发电上网电价。进一步完善电煤产、供、储、销体系,积极应对市场波动。充分利用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平抑省内电煤市场价格,努力创造下浮条件。二是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利用财政补贴和平价上网机制,适度拉低新能源交易上网电价。同时,积极推动外送新能源落地省份承担相应的保障性收购义务,适度减轻省内保障性收购负担。三是理顺水电上网电价机制,保持整体上网电价水平不升态势。
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放开发用电计划是市场主体参与到电力市场交易的基本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深入研究推进保障优先发电政策执行,重点考虑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尤其是平价新能源的保障性收购政策,争取国家支持,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保量保价”“保量竞价”“竞量竞价”计划安排,既有利于新能源消纳,也有利于扩大电力交易规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三、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一是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逐步缩小规制内电价“剪刀差”,实现不同行业用电公平,打通降价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二是严格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切实减少一般工商业交叉补贴规模。三是深入研究解决农业提灌电价严重“倒挂”问题,积极争取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范畴,由国家和省两级予以相应转移支付,适度加大对农业提灌用电成本补偿。
四、建立健全市场交易机制。根据国家相关工作要求,逐步放开剩余工商业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让电力回归商品属性。同时,建立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中长期合同;推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时精准发现电力市场价格,促进发用两侧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推动全省工业经济持续回暖、增产扩产。
五、合理平衡外送内销关系。一是优先保障省内用电,努力培育新增产能,持续扩大省内用电量,加快推动省内电力市场建设。二是稳步提升外送电量,合理制定外送计划,积极落实政府间合作协议,做强、做优外送电力市场,争取创造省外市场“反哺”省内市场条件。三是有效衔接省内、省外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创新外送电交易方式,丰富外送电交易品种,进一步提高外送电价,缩小省内外两个市场间价差,形成内外兼济、相互促进、多方共赢的新发展格局。
一是发电成本制约。我省发电侧电源结构较为复杂,以火电为重,装机容量近40%,发电量占比超50%。我省每年需要外购约3000万吨电煤,但议价能力不强,每吨电煤高于新疆、内蒙古、宁夏分别为214.98元、190.76元、109.13元,火电企业普遍处于亏损状态,火电上网电价显著高于新疆、内蒙古、宁夏。
二是交叉补贴严重。我省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由来已久,短期内很难完全取消。其中,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承担了大量的补贴资金,每年对大工业、居民、农业用电补贴超过30亿元,一方面降低了其他行业用电成本,另一方面加大了本行业电力用户负担,难以反映电力商品属性,也不利于实现公平效率、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等多重目标。
三是外送和内销存在困境。近年来,我省发电装机特别是新能源机组投资建设迅猛,但省内售电量增长乏力、自身消纳不足,需通过大量外送来保障发电企业基本收益,保证电网安全和电力供应。同时,外送上网电价和省内上网电价矛盾突出,即广为诟病的外送电价低、省内电价高问题。
四是整体承受能力偏低。我省各行业对电价承受能力偏低,其中电能消耗偏大、用电成本较高的大工业尤其敏感,降低用电价格的诉求强烈。经过近几年连续降价,发电企业让利空间已压缩至低点,挖掘让利潜能异常困难,部分行业特别是高耗能行业长期依赖低电价的态势将难以为继。
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基本考虑是:平稳推进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有序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逐步放开除公益性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销售电价,推动各类用户参与市场交易。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缓解电价矛盾:
一、有效疏导发电成本。一是平抑省内电煤价格,稳定燃煤发电上网电价。进一步完善电煤产、供、储、销体系,积极应对市场波动。充分利用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平抑省内电煤市场价格,努力创造下浮条件。二是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利用财政补贴和平价上网机制,适度拉低新能源交易上网电价。同时,积极推动外送新能源落地省份承担相应的保障性收购义务,适度减轻省内保障性收购负担。三是理顺水电上网电价机制,保持整体上网电价水平不升态势。
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放开发用电计划是市场主体参与到电力市场交易的基本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深入研究推进保障优先发电政策执行,重点考虑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尤其是平价新能源的保障性收购政策,争取国家支持,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保量保价”“保量竞价”“竞量竞价”计划安排,既有利于新能源消纳,也有利于扩大电力交易规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三、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一是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逐步缩小规制内电价“剪刀差”,实现不同行业用电公平,打通降价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二是严格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切实减少一般工商业交叉补贴规模。三是深入研究解决农业提灌电价严重“倒挂”问题,积极争取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范畴,由国家和省两级予以相应转移支付,适度加大对农业提灌用电成本补偿。
四、建立健全市场交易机制。根据国家相关工作要求,逐步放开剩余工商业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让电力回归商品属性。同时,建立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中长期合同;推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时精准发现电力市场价格,促进发用两侧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推动全省工业经济持续回暖、增产扩产。
五、合理平衡外送内销关系。一是优先保障省内用电,努力培育新增产能,持续扩大省内用电量,加快推动省内电力市场建设。二是稳步提升外送电量,合理制定外送计划,积极落实政府间合作协议,做强、做优外送电力市场,争取创造省外市场“反哺”省内市场条件。三是有效衔接省内、省外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创新外送电交易方式,丰富外送电交易品种,进一步提高外送电价,缩小省内外两个市场间价差,形成内外兼济、相互促进、多方共赢的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