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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部涉电地方性法规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3年04月19日
字数:662
版次:01
  本报兰州讯(记者师向东)4月17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订的《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已经十四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行《甘肃省供用电条例》颁布于2006年,《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颁布于2012年。在能源革命、电力改革、“双碳”政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新形势新要求下,现行《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和满足当前的电力体制改革和省内电力行业发展需求。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法律支撑不足、于法无据甚至与法冲突的问题逐渐暴露。结合甘肃省实际修订两部涉电地方性法规,有利于从法律层面为甘肃省能源转型发展提供依据,对促进甘肃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升甘肃省电力行业的法治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修订的《甘肃省供用电条例》继承和贯彻了上位法,涉及供电设施、电力供用、电力使用、供用电合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本次修订突出了三方面重点:坚持安全高效便民,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和民生需求;弘扬绿色环保理念,有效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落地;着眼主体权益保障,努力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新修订的《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紧密衔接国家现行电力法律在电力建设、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从电力规划、电网建设、电网保护、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现行条例存在的立法真空、操纵性不强的问题进行了完善修订。本次修订突出了三方面重点:注重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注重电网保护,守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协同治理,遵循“协商”原则处理电力设施与其他工程、设施相互妨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