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2023年01月15日
字数:3,125
版次:18
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第一要务,主动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推进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落实落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全面强化要素保障,支撑重大项目建设。报请省政府印发《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下放城镇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审批权限,增加地方政府用地审批自主权。制定稳住经济18条支持措施,全面保障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的市县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采取地方政府承诺、先行开工、边建边批、先行用地等措施,确保基金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制定工业、风力发电、加油加气站项目用地标准,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监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29万亩,处置闲置土地2.71万亩。首次被国务院大督查评为土地管理综合水平较好的10个省之一,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00亩。积极与山东、浙江、广东三省对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与浙江省签订调剂合作协议,拟调出节余指标1.67万亩,补助资金50亿元;与山东、广东两省签订调剂意向,拟调剂4000亩,补助资金12亿元。全年审批建设用地18.66万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4.33万亩,实现土地出让价款242.19亿元。
二、推动资源勘查开发,培育经济增长动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重要回信精神,立足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着力推动矿产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胜势。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投入省级地质调查资金1.2亿元,安排项目76个;投入省级地勘基金5亿元,安排项目93个,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大力推进矿业权公开出让,全年出让矿业权269宗,成交出让收益380.12亿元。采取报请省政府调整煤炭基准价、按照“即退即缴”原则处置企业已缴价款等一揽子措施,破解陇东煤炭资源出让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具备条件的18个井田公开出让,成功出让7个,迈出了关键一步。印发《助力矿山企业纾难解困加速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一矿一策”提出工作措施,部省发证矿山复工复产46家,市县发证矿山复工复产72家。
三、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综合承载能力。聚焦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保障“四强”行动实施,按照争取我省发展空间最大化原则,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成果已正式启用。编制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上报国务院审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指导市县落实上位规划,深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加快规划成果审查报批。初步建成省级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印发《甘肃省乡村规划编制导则》《甘肃省村容村貌提升导则》,建立驻镇村责任规划师制度,编制完成6750个村庄规划,助力乡村振兴。
四、倾力解决民生难题,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全力推进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以商品房为重点,坚持“一小区一方案一专班”,落实“证缴分离”“证改分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省累计摸排“登记难”问题房屋86.91万套,完成首次登记84.76万套,完成转移登记71.62万套,总体登记率82.41%,累计核缴税款41.5亿元,补缴土地出让金16.27亿元。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确定试点县区12个、试点项目87个,2.83万套房屋实现“交房即交证”。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颁证,累计颁发证书382.4万宗,发证率99.14%。印发《甘肃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投入资金5.92亿元,安排项目121个。23个特大型、52个大型工程治理项目分别纳入中央和省级储备库。全年发生地质灾害64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加强与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首席科学家殷跃平专家团队合作,科学有序实施舟曲县立节北山滑坡治理工程。
五、系统谋划生态搬迁,用心办好为民实事。印发《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2022—2026年)》,计划5年搬迁12.98万户,其中2022年4万户。制定《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采取分期预拨、年终清算方式拨付补助资金,下拨资金33.46亿元。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形成“10+5+N”资金筹措“政策包”,各地整合相关资金73.09亿元,发放贷款8.76亿元。落实“省负总责、市级统筹、县区落实”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四避开、四靠近、四达到”要求,科学规划安置点建设,一体化配套基础设施,建成以兰州新区新康村、民乐县乐民新城、天祝县祁连镇祁连村等为代表的集中安置点141个。积极谋划后续产业发展,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等实际问题。全年搬迁安置45785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深入谋划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等问题,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生活好、能融入”的目标。
六、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守好全省耕地红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管控机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制度,落实非农建设占补平衡4.63万亩。印发《关于明确全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指导价格的通知》,规范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省级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5.03万亩,交易金额18.95亿元。安排省级补充耕地项目5个,投资1.08亿元;各市州核实认定新增耕地17.4万亩。印发《甘肃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榆中、西和、镇原三县开展试点,全省处置非住宅类房屋项目11宗,涉及耕地11.15亩,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七、科学开展生态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有序实施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累计投入资金39.6亿元,已开工建设子工程185个。谋划黄河干流临夏、兰州、白银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争取国家支持。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祁连山和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矿业权分类退出122宗;其他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518宗。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完善投资回报机制,激发社会资本潜力。印发《甘肃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指导全省科学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全年安排生态修复项目49个,投资11.82亿元。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加强基础工作。印发《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推进一网通办、带图审批、上门服务,推动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建成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系统、省级矿业权综合管理系统,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19项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17项实现“省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有序推进。完成酒泉、甘南1:1万数字地形图测绘6.87万平方千米,实现全省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覆盖。发布省级测绘成果目录5173条,向社会提供基础测绘成果5.58万幅(点)。
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干部队伍清正廉洁。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要求,狠抓干部培训培养,加大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