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切实承担参政党职责使命
2022年08月22日
字数:1,965
版次:01
民建甘肃省委员会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政治协商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政治协商扎实有效开展,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发挥,已经成为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是要把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用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提升政治协商效能。《条例》的出台,对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爱国统一战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凝聚政治共识,共绘团结奋斗“同心圆”
《条例》是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出台之后,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历程中的又一标志性成果。《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政治协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最本质的特征,更加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凝心聚力,共绘团结奋斗“同心圆”。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髓要义,坚定正确方向,秉持稳健发展“大信心”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必须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共识越多,团结的程度就越深,形成的力量就越大。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更加需要通过开展政治协商工作,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髓要义,切实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具体部署,把《条例》第五条提出的政治协商工作“四个坚持”原则贯穿始终,充分发挥民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点和优势,凝聚民建全省会员智慧,众心众力,踔厉奋发,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引领会内民营经济人士开拓创新,担当实干,为国履职,为民尽责,为助力书写全省经济发展高质量答卷积极贡献民建力量。
三、切实承担参政党职责使命,聚焦目标任务,争当服务大局“好参谋”
《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重要原则上升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具有了法律约束力,这为民主党派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围绕“三新一高”总体要求和我省实现“六新”奋斗目标、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的目标任务,认真加强前瞻性谋划和规律性思考,精准选题、议题、破题,努力提高建言“靶向性”、增强资政“含金量”,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更多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把学习贯彻《条例》激发出来的正能量,转化为更好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努力做出新贡献的具体行动。
四、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真心贴近群众,架好为民服务“连心桥”
根据《条例》规定,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是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形式,民主党派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对象之一。作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参加单位,民主党派有责任有义务用好政治协商这个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做到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一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贡献积极力量。我们要充分发挥参政党桥梁纽带作用,深入践行民建“立会为公、参政为民”的价值理念,引领全省各级民建组织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直通车”优势,突出抓好专题协商、政协提案、民主监督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重点工作,以更高质量的参政议政成果,体现与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的政治态度,展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民主党派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