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
2022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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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做优国土空间,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围绕保障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落地实施,聚焦重大战略实施、区域功能定位、壮大县域经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完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全省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89亿亩,占国土面积的29.52%,着眼解决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净调出红线范围内土地285万亩,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城镇开发边界试划形成初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核实补划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形成初步成果,兰州新区国土空间规划已由兰州市政府批复。制定《关于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编制村庄规划2321个。
二、做活土地文章,全面保障各类项目用地。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推进简政放权,将国有未利用地和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下放市县,选取8个县(市)开展建设用地县级直报试点,用地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省级统筹、分类保障,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省政府审查审批建设用地397个,用地面积28.01万亩,同比增长10.41%。供应建设用地26.16万亩,同比增长81.54%;实现土地出让价款533.15亿元。落实《甘肃省“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兰州新区、金昌经开区、玉门市试点出让“标准地”,试点期间出让“标准地”17宗,面积2042.44亩,实现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
三、做大资源优势,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编制《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基地6个,国家规划矿区16个;划定重点勘查区31个,重点开采区13个;划定勘查规划区块462个、开采规划区块114个。全年安排矿产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资金1.69亿元,实施地质找矿项目81个,组织出让矿业权12宗,成交价款9.7亿元。清理出具备出让条件的矿业权126宗,已发布出让公告18宗。助力陇东能源基地建设,为年产800万吨的庆阳市宁县新庄煤矿办理采矿许可证;完成崇信县赤城南五举煤矿采矿权协议出让,出让收益总额13.26亿元。为6个电煤保供项目办理采矿手续,全力保障全省电力稳定供应作出部门贡献。
四、做实耕地保护,严守全省粮食安全底线。省和市州政府完成“十三五”时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自查,全省耕地面积7814.21万亩,是全国9个耕地面积高于国家确定耕地保有量的省份之一。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红线划定。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它农用地,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全年批准建设占用耕地8.27万亩,全部落实占补平衡。省内调剂指标6.8万亩,解决兰州中川机场三期、平凉引洮供水和26条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补平衡难题。核实认定新增耕地10.9万亩,库存占补平衡指标12.75万亩。安排补充耕地项目13个,预计新增耕地5.33万亩。开展耕地“非农化”监测监管,核实图斑657个,涉及问题图斑97个,已整改28个。
五、做美生态修复,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聚焦祁连山、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实施方案》。谋划凝练重大生态修复治理项目,11个重点工程纳入国家“两重”规划。投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2.95亿元,启动实施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16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印发《深入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分区管控要求,巩固治理成效。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祁连山和大熊猫国家公园内分类退出110宗、其他各级各类保护地内分类退出507宗。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发布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32家企业进入国家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开展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325个,已整改213个。
六、做好民生实事,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省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摸排出问题房屋80.95万套,已化解66.68万套,化解率82.37%,办理转移登记29.77万套,总体登记率36.77%。大力推进舟曲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完成搬迁850户3495人,超出计划80户535人,自然资源部给予充分肯定。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印发《甘肃省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构建地灾防治“1+8”体系。开展86个县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查明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哪里”。派出技术组1.15万人次,排查巡查隐患点2.56万处。2001处专群结合监测点实现并网运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113个,完工88个。全年发生地质灾害162起, 由于监测、预警、避险到位,未造成人员伤亡。
七、做到依法行政,切实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3部地方法规、废止3部法规,印发《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暂行规定》《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会同省检察院制定《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查处联席联合联办工作办法(试行)》,打牢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基础。印发《甘肃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建成甘肃省标准地图在线服务系统。全省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62万亩,闲置土地2.95万亩,超额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处置任务。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的251个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204个,整改率81.27%。立案查处2件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的典型案件,省级挂牌督办4件;实地核查违法线索37件。扎实推进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行动,依法整改新增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印发违建别墅清查整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整治。
八、做强自身建设,夯实事业发展基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全部落实。积极配合省委第七巡视组开展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深入推进为基层减负,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有偿使用、公开出让制度,实行“带图”审批,压缩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规范行使。
2022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双碳”等国家重大战略,立足我省生态屏障、能源基地、战略通道、开放枢纽的功能定位,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工业基础优势、地理区位优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新一高”导向,以保障经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履行“两统一”职责为核心,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规划体系为引领,以增强资源要素保障能力为重点,以维护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为底线,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执法监管为抓手,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证,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